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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场监管局依托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通用事项抽查

2023-04-12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市市场监管局以“三结合”为手段、以“三保证”为目标,依托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全市组织开展2023年度企业公示信息、登记行为等通用事项抽查,按照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科学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无事不扰”。

  一是把抽查检查与部门联合双随机相结合,保证执法公平公正。坚持问题导向,以大数据核查为依据,将休眠企业、信用修复企业、未公示即时信息企业、大型企业、黑名单企业以及拍卖企业、文物企业列为抽查对象。同时,优化抽查计划制订,对通用事项与其他业务事项抽查任务进行整合,实现部门联合“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既提高抽查效率,又避免对企业的重复检查,杜绝执法随意。

  二是把抽查检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相结合,保证执法精准科学。针对不同风险类别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不抽查,对信用风险一般的B类企业、信用风险较高的C类企业、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分别按照20%、35%、45%的比例进行抽查,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企业的抽查力度,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现已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抽取B类企业226户,C类企业395户,D类企业509户,确定抽查检查事项14类154项。

  三是把抽查检查与信用信息公示相结合,保证执法公开透明。抽查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将检查结果以及检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结果推送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于被检查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同时,在新闻媒体、部门网站、公众号上发布抽查检查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扩大社会监督面,积极构建“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信用格局。

  此次抽查检查是全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三年行动的工作内容,从2023年3月开始,贯穿全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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