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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公布首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018-09-17

 记者近日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成都市首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正式向社会公布,有3734户企业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这是成都首次公布信用‘黑名单’,许多企业还不了解它的背景和严重性。”成都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分局局长黄维新称,“信用‘黑名单’是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信用约束和惩戒的方式,是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国家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有十种情形之一的,将被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信用‘黑名单’。”

  至2018年8月31日,成都市共有3734户企业由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不履行相关义务”而被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众可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或者成都信用网,输入查询企业的名称关键词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查询”即可看到该企业是否有信用“污点”。

  为避免被列入“黑名单”,企业需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对企业最为关注的“如何进行信用修复”等问题,黄维新建议:“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向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按有关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未按有关规定公示企业信息,或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若有以上四种情形之一的,将会被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据统计,近年来,成都市累计共有90216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30314户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后及时申请移出了名录,从而企业信用得到修复,恢复了正常经营。

  工商部门特别提醒,许多企业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因此成都市工商局建议在年报、信息公示等方面体制不健全的企业,或者在经营过程中变更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而未及时修改上报公示信息的企业,应及时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企业的信息状态,以免因小失大。

  至2018年7月15日,成都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己满2年的企业有25964户,如果届满3年仍不作出信用修复,都将面临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不利局面。“企业一旦被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移出,后果十分严重。”黄维新强调,被列入“黑名单”的信用受损企业,将成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更重要的是,其违法失信信息将会和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企业将受到联合惩戒,在投融资、进出口、法人出入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等方面会处处受限。

  据了解,成都市工商局与成都市商务委、成都零售商协会、成都信用评估协会达成了社会共治合作备忘录,加强信息共享,强化信用约束,被标注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或被列入“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将作为能否进驻商场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我们鼓励企业主动纠错、重塑信用、诚信经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只要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后就会立即办理移出手续,切实为企业减压松绑。信用约束与信用修复疏堵结合,将有利于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黄维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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