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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党员干部失信行为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

2018-09-25

记者近日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衢州法院联合纪委、监察委、组织部等多家部门开展联合惩戒涉特定主体被执行人行动,结合全市大整风“十大行动”,将党员干部及亲属是否有拒不履行法院裁判义务作为民主生活会“十个讲清楚”的一项内容。截至8月底,已有21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2165.27万元。

  结合市委“大整风” 失信行为入档案

  7月13日,被执行人杨某来到衢江法院缴纳拖欠4年的12万余元执行款,主动对申请执行人连说三声“不好意思”。

  被执行人杨某是村委会干部,原系养殖生猪的专业户。因浙江省开展“五水共治”活动,杨某家的养猪条件达不到卫生要求,被禁止养殖生猪。经结算,杨某共欠饲料款12万余元,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被告上法庭。法官依法判决杨某归还申请执行人饲料款,但判决后杨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查询,未发现杨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杨某也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如今,杨某竟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原因何在?

  原来,今年6月中旬以来,衢州法院紧抓衢州市委在全市部署开展大整风“十大行动”的契机,推动将党员干部及其亲属是否存在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失信行为纳入大整风民主生活会内容,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实事求是、逐条回应,作为资料归入党员干部诚信档案。

  衢江法院借助有利时机,及时向具有党员身份的被执行人发送敦促履行义务通知书,将相关材料报送区纪委、组织部。这些涉特殊主体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书后,纷纷与申请执行人沟通,主动履行相应义务。柯城、常山法院严格落实市委大整风部署要求,联合纪委、监察委、组织部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截至7月底,共传唤党员、公职人员85人,拘留4人,罚款23人,执行到位415.23万元。

  建立动态数据库 实时排查报纪委

  “法官,我把半年的工资都凑上,又向亲戚朋友借了点钱,能把钱还了,希望你们不要把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啊。”被执行人夏某肯求执行法官。

  夏某是浙江省龙游县财税局一名党员干部,也是一起标的额14万元债务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此前,执行承办法官曾多次找到他希望他能履行义务,但他一直称自己理财失误,还款能力不足。

  “我对照‘六机干部’反思了自己之前的行为,深刻认识到不履行法定义务是不妥当的。身为党员干部,应该将重心转移到踏踏实实为老百姓干实事中去,该承担的义务更是要负起责任,不应该拖拖拉拉。”夏某说。

  7月初,衢州两级法院联合纪委、监察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对公职人员、党员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依法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的通知》,建立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管理数据库,对新收执行案件实行动态排查,发现一起移送纪委一起。

  全市法院现已梳理汇总涉特定身份主体执行案件870件,其中涉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3个、村委会4个、公职人员93人,党员358人。

  失信约谈常态化 强化联合惩戒力度

  “党员干部在诚实守信上应当有更高的标准和境界,要珍惜自己的身份。党员干部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损害了法律尊严,对党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违犯了党的纪律。”常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余靖在对特定被执行人约谈中强调,对于此类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7月26日,常山县法院、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四部门在法院集体约谈22名特定被执行人。经约谈,各约谈对象均承诺将尽全力履行生效判决,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4名特定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3人与案件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对部分未按要求申报财产的特定被执行人进行了罚款。一名经多次传唤拒不参加约谈也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村主职干部,被司法拘留。

  今年6月,由衢州市纪委牵头,衢州法院联合监察委、组织部、政法委出台《关于对党员干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约谈办法》,法院根据案件执行情况将约谈人员报纪委监委,纪委监委确定约谈责任部门,采取个别和集体两种约谈形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约谈。6月以来,已开展集中约谈18次,个别约谈137次,累计约谈党员干部310人,促使99人履行义务,到位金额1370万元,101件案件达成和解协议,涉及标的额1850万元。

  衢州市委组织部还将特定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情况作为干部考察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对纳入失信名单的特定被执行人,实行“三个一律”的限制:各类任职资格审查一律不予通过,一律不予提拔任用,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抗拒执行、干预执行的特定被执行人,一律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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