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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发文支持民营快递 将建失信主体黑名单

2019-07-09

      记者从国家邮政局官网获悉,《关于支持民营快递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于近日发布。《指导意见》提出4项工作措施,以更好地服务民营快递企业发展,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记者注意到,该意见明确提出,将建立实施快递行业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探索对守信快递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四项工作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快递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时间缩短至法定时限一半以内。积极推进全流程在线办理“一网通办”,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推进减税降费,全面推进邮政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引导中小民营快递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动解决中央和地方相关政策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强企业培育,推动转型升级。培育市场份额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质量效益优的民营快递企业。不断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深化快递与交通协同发展,强化运输衔接,提升能力保障。加快完善跨境寄递服务体系,培育具有国际一流竞争力的快递企业。提升创新发展能力,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快递企业。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升企业引进高端技术、项目和人才的能力。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支持民营快递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民营快递企业从价格竞争转向服务质量竞争。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畅通民营快递企业人才成长阶梯和发展通道。

  三是完善监管措施,营造公平环境。深化邮政业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实施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提高政府部门履职水平,加快形成适应“互联网+”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快递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实施快递行业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探索对守信快递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四是加强组织协调,提升保障水平。促进形成政企亲清关系,创建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充分保障民营快递企业合法权益。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加大对企业调研力度,建立定期沟通互动机制。提升行业精神文明水平,加快民营快递企业内部非公企业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建立,支持行业青年创新创业。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展示优秀企业家精神。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民营快递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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