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8
为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提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信用监管能力,11月26日~27日,国家发改委在浙江省义乌市举办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训班(第三期)。此次培训会包括实地调研和经验交流两种形式。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副司长张春主持经验交流会,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副主任门立群、义乌市市长王健,以及国家有关部门信用工作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经验交流会期间,王健、浙江省发改委信用建设处处长邵千龙、江苏省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所长王向华依次就地方信用监管工作经验做了介绍;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纳税信用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余升鸿、国家海关总署企业监管和稽查司信用管理处副处长郭树松、文化旅游部市场管理司质量和信用处干部王宇伟分别介绍了行业信用监管的进展和成效。
张春指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也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今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最近国务院又颁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对信用监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张春表示,信用的生命力在于应用,信用监管就是信用应用的重要领域。实施以信用风险为依据的分级分类监管,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能够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目前,在分级分类监管方面,生态环境、文化旅游、海关、税务等领域,以及浙江省、义乌市等地方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希望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学习借鉴这些经验,抓好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制度设计,做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座谈和经验交流、理论与实地观摩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大家更加深化了对信用监管重要性的认识,拓宽了开展信用监管工作思路,也坚定了以信用助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信心。
来自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相关负责人约10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