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6
记者日前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获悉,通过制定出台《安徽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明确相关权责关系,提升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安徽省已有2400余家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加入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
据了解,《安徽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对买卖双方的责任、义务进行了明确规范: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应当公开展示“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并将承诺的无理由退货相关内容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在经营者承诺的期限内,凭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货。消费者确保退回的商品完好,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无理由退货由经营者与消费者共同确认,经营者在承诺时限内退款。双方协商确定返款方式,如协商不成,经营者按消费者原支付方式返还商品价款。
记者获悉,该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将建立《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库》,对其实行动态管理。经营者发现消费者购买商品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或存在恶意情形的,经营者有权拒绝退货。
此外,安徽省相关政策规定,对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销售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经营者可以作为全新商品再次销售;对于不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销售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再次销售的应当通过显著方式将商品的实际情况明确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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