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3
道路运输行业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然而诸如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绕路多收费、使用“小马达”,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使用假冒伪劣配件,长途客运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许可等行业顽疾屡屡出现,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如何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近期,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率先在道路运输行业公布企业和个人违规经营“黑名单”,首批101家企业、2915名个人“榜上有名”。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主体,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在为期2年的名单有效期内,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失信者将多方受限
“严重失信黑名单”的对象,涵盖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公共汽车和电车、出租汽车(包括巡游车和网约车)、汽车租赁、道路旅客运输、道路旅客运输站(场)、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和其他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和个人。
此前,上海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结合实际,综合考虑市场经营状况、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需求等因素,厘清并公布了49条“严重失信行为清单”。该“清单”既包括“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引发影响行业安全稳定事件,严重扰乱行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综合性失信行为,也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聘用未取得教练员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从事教学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等较为具体的失信行为。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蔡敬艳透露,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企业和个人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就将被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黑名单”企业在办理财政资金资助、车辆额度及客运线路经营权交易等17个项目相关业务时,后台会出现提醒或锁定。
被列为重点审批审查对象和重点监管对象的,将受到更为严格的审批审查和更高频次的监管检查。在实施告知承诺、提前服务等行政许可,涉及企业车辆额度管理、客运线路经营权管理等公共资源交易,出租汽车“预上牌”、推荐试点单位等相关行政管理便利化措施中,失信主体将被严格限制,降低信用等次。
奖惩结合优化营商环境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与交通运输部、上海市信用平台联手,对严重失信主体实现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多方位惩戒,细化惩戒措施,倒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蔡敬艳介绍,对于企业的违法行为,在经过多次催办仍不处理的情况下,金融部门或将对其贷款项目进行一定的限制。
据悉,公布违规经营“严重失信黑名单”,旨在创新监管方式,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让人民群众自行鉴别、规避风险,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除了惩戒失信企业外,上海市道路运输局也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企业,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如合理降低守信守法企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守信经营企业,结合“一网通办”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更多的信用承诺、提前服务等便民措施,进一步简化材料提交流程,提高结办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