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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迈入新阶段

2020-01-02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宣贯活动日前在成都举行。《经济参考报》记者在活动期间获悉,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水利行业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全方位、多领域、整体推进、纵深发展的新阶段,更大力度的改革创新举措将加快落地,包括监管平台建设、信用信息公开、分级分类监管、联合奖惩措施等多项大招实招将助力水利建设迈向高质量发展。

  “当前,水利建设市场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合同欺诈、偷工减料、围标串标、挂靠转包等失信行为高发、频发、复发,深层次的原因是覆盖全行业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缺失,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失信成本偏低,信用服务市场不发达,失信行为信息传播不广泛。”水利部副部长蒋旭光直言。

  水利部督查司巡视员皮军介绍,截至2019年11月,水利部组织水利建设市场监督检查共654个项目,涉及172个重大水利工程106个项目、一般水利工程(含病险水库)273个项目、水毁修复项目283个、水利资金项目24个,举报调查项目8个,发现各类问题9138项。责任追究各类责任单位166家次,涉及各类单位共146家,其中共有16家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17家国家级施工企业。

  据了解,在对此前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体制机制建设进行充分总结的基础上,针对主要问题,水利部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期正式发布实施。

  水利部建设司督查专员田克军在介绍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管理办法修订情况时指出,此次修订工作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业内认为,两个办法的颁布实施,在增强市场主体守法意识,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作用明显,可从根本上解决失信行为反复出现、异地出现、失信成本低、监管成本高、一刀切式监管和各自为战式监管等问题,有效改进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代表性和可操作性,以及评价成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水利行业是经济社会的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行业。”蒋旭光表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既有利于发挥市场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中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增强水利建设活动的可预期性和效率,又有助于推动水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放”、高效地“管”、精准地“服”,是优化完善水利行业体制机制的基础性工程,是解决水利行业深层次矛盾的有效手段。

  蒋旭光表示,下一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即将迈入新阶段,各项工作涉及面更广、市场主体要求更高、许多措施更需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要在健全制度上做到“五个着力”,在强化执行上做到“八个落地”。

  “五个着力”主要包括着力强化法治观念,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严格法治轨道;着力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公开水平,增强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共服务和信用监管能力;着力构建全国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尽快形成全国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成果应用体系;着力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着力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培育水利行业信用意识。

  “八个落地”包括信用记录认定要落地、监管平台建设要落地、信用信息公开要落地、职责分工要落地、分级分类监管要落地、信用修复机制要落地、联合奖惩措施要落地、工作保障体系要落地。

  宣贯活动上,水利部水保司副司长陈琴介绍了水土保持领域贯彻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初步考虑,水利部建设司市场监管处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市场行为评价进行说明,水利部信息中心对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进行说明。此外,浙江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当地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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