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2
3月11日,记者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截至目前,吉林已全部完成禁养区划定排查、专家审核、政府审定、印发公示、上报备核等逐环节工作,确保将超越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划定的禁养区清理到位。
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的要求,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省畜牧局组织开展了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排查工作。通过本次排查,核定全省共有禁养区2842个,禁养区面积22407.88平方公里。全省需要调整的禁养区共计75个,其中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划定的禁养区14个,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划定的禁养区面积762.69平方公里。
为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吉林推进生猪养殖项目“放管服”改革,落实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对禁养区内确需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加大异地重建支持力度。同时,强化监督管理,督促规模养殖场配备必要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到2020年底,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