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0
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山东省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指出2020年是山东省重点工作攻坚年,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擦亮“诚信山东”品牌。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要点》明确以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山东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推动出台《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负责认真做好条例政策解读宣传,制定出台配套措施文件,进一步健全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制度体系。二是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贯彻落实意见,在信用承诺、信用修复、信用监测预警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三是开展“十三五”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研究编制“十四五”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四是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贯彻国务院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加快出台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
有效提升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服务水平
《要点》要求以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为重点,有效提升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服务水平。依托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发挥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互联网+监管”平台信息归集共享作用,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互联互通,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加快完善全省公共信用基础信息资源库,形成全面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不断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全面性、实时性和准确性。
持续优化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完善“信用中国(山东)”网站服务功能,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标准,明确数据共享内容,规范数据更新办法,做好全省各级信用平台和信用官方网站的一体化建设,提升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共享水平。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将具备条件的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工程标准上升为省级地方标准,以标准化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要点》提出以信用信息应用为重点,不断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完善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出台“红黑名单”管理办法,明确认定依据、标准、程序等。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共同签署的系列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推动有关部门将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嵌入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工作流程中,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落实。完善联合奖惩管理系统,建立健全联合奖惩的跟踪、监测、反馈机制。
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山东省有关金融机构入驻,创新开发和大力推广“信易贷”产品和服务,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更多途径。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出台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各监管部门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要点》强调以城市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压实城市信用体系建设主体责任,发挥国家级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省级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信用建设工作标杆,调动各市县积极性,全面提升城市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加强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工程建设、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要点》要求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牵头,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别负责推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深入推进全省农村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政府+市场”双轮驱动的征信发展模式,引导征信市场做大做强。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坚决整治“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持续加强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研究建立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及公务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构建政务诚信的长效机制。将涉诉政府债务清偿纳入预算管理,促进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裁判。
此外,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方面,《要点》强调发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协调作用,健全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积极建设一批信用城市、信用乡镇(街道)、信用村居(社区)、信用家庭等信用典型,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各类诚信宣传教育活动,解读政策文件,普及信用知识,发布信用工作动态,引导树立“讲诚实、重信用、守规则”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