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7
简化办理材料推行信用承诺,方便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推行以公积金个人资信度为基础的“信易贷”助力中小微企业破解贷款难题,去年惠州市3家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开展“信易贷”业务,累计发放金额21.9亿元……记者专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该中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据介绍,为扎实推进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优良信用环境, 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信用惠民,强化诚信宣传等手段,助力惠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惠民生:简化办理材料推行信用承诺 开展信易贷助力企业融资
诚信,是公民的第二张“身份证”,亦是城市的一张靓丽名片。一直以来,惠州市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放管服”改革,将行政审批领域作为信用信息应用的突破口,实现行政审批服务提速增效。在惠州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同样也是如此。
去年9月,市民邓小姐在市区购买了一套房产,准备办理公积金贷款,与以往不同的是,她无需再去居委会和房产管理部门开未婚证明和房屋查档证明,而是直接填写一份承诺,就可以申请了,节省了大量跑腿时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为简化业务办理资料,提高便民、利民水平,中心在办理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未婚证明和房屋查档证明,申请人通过签署婚姻状况声明书和家庭住房状况声明书,自觉说明婚姻及住房情况,并承诺内容属实即可。
去年3月,想在家楼下开一家便利店的市民张某还差一些启动资金,于是通过光大银行申请了公积金信用消费贷。由于张某公积金信用良好,第二天银行就无抵押放款了10万元,解决了张某的燃眉之急。
记者了解到,2019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提出要依托包括住房公积金缴纳等领域的信用信息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的便利。
对此,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为支持惠州市经济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该中心鼓励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开展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贷款对象的“信易贷”商业贷款业务。贷款对象主要针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默认为资信度比较良好的群体,受委托银行可以在没有抵押的情况下给予一定额度的商业贷款。
据介绍,2019年1-12月,惠州市共有3家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开展“信易贷”业务,累计发放贷款9551笔,发放金额21.9亿元。
强惩治:骗贷骗提五年内取消资格 列入诚信黑名单
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说,人人都在享受信用社会带来的便利。那么社会体系建设怎么推进,有没有考核的标准,怎么惩治失信行为,都是保障信用体系建设能够公正、公平的基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该中心印发《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住房公积金信用记录和信用管理制度,规范信用工作开展,提升信用工作成效。
同时,在监管方面,该中心积极运用信用报告等,建立实施住房公积金监管机制。同时,在公积金贷款审批中积极运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降低贷款风险。对住房公积金还贷逾期的个人进行记录,上报到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在信用奖惩方面,该中心还联合市住建局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
该负责人介绍,去年,中心完善扩大了联合奖惩事项清单,并将清单事项内容列入惠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作为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级依据之一。
该负责人介绍,为提高职工诚信水平,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心对于存在失信行为的申请人采取了一定的惩罚措施。
记者了解到,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婚姻状况和家庭住房状况声明不实的,中心将终止借款合同,停止支付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将其失信行为记录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中,5年内不予受理提取、贷款申请;对于使用虚假资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将录入系统黑名单,5年内不予受理提取,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据了解,2019年,该中心共发现37起职工以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已经将该37名职工记录在业务系统并限制提取资格5年。
今年,该中心将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住房公积金总体工作之中,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稳步开展,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自觉主动地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奖惩方面,将及时跟踪国家住房公积金领域红黑名单制定情况,积极与市信用办交流沟通,落实红黑名单运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