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4
日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韩国荣在发布会上表示,税务总局经明确,对于受疫情影响而逾期申报或者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可免于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也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不会影响到纳税人享受“银税互动”贷款的红利。
会上,谈及小微企业纳税补救措施,韩国荣介绍,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加快推进,纳税信用的应用范围在不断扩展,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已成为了企业非常重要的一种信用资产,不仅可以带来融资的便利,还能够在招标、投标、资质申请等很多方面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然而,由于财务力量的薄弱,小微企业可能在执行当中难免会因为疏忽出现一些纳税上的纰漏,影响到纳税信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韩国荣提到,国家税务总局正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从今年开始,实行了纳税信用的修复制度,明确了对19种在办税时比较容易出现的轻微和非主观故意的失信行为,纳税人在主动纠正以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进行纳税信用的修复。
韩国荣还特别提醒到,按照纳税信用的评价制度,今年1月之后,纳税人发生的逾期申报等记录,要到2021年才对其纳税信用级别产生影响。因为纳税信用上,2020年的评价是根据2019年的纳税记录进行评价,也就是说2020年以来发生的一些记录是不影响当年纳税信用级别的。疫情解除后,税务机关会主动提醒广大纳税人,要对自身的纳税信用记录进行核实,有问题的可以及时调整。纳税人在2021年发布新的评价结果前,如果没有及时核实调整的,还可以在明年年底前向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的复评申请,进而有效消除因疫情防控对自身纳税信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