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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旅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行办法发布

2020-11-25

     在文旅产业快速发展下,如何推进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也成为业界日渐关注的话题。11月24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获悉,该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试行)》意见(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公告,其中不仅明确了针对文旅行业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范围,也发布了信用评价的体系。

  试行办法指出,此次管理办法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文化和旅游行业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信用评价、信用监管等相关活动适用。同时,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还将建设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平台,定期发布或更新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主体相关公共信用信息,并向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享。

  据了解,此次试行办法中,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评价将从基础信用、政务信用、第三方信用和行业领域信用四个维度,分类编制文化和旅游行业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评价标准,确定评价方法,实施信用评价。对信用评价指标及权重实行动态管理。

  最终,对于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合理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而对于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适当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以此来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

  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之后,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七方面重点内容,分别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监管,强调分级分类监管,信息充分共享和依法依规充分公开,以“互联网+”为特征,能够大幅提升失信成本,更加注重市场主体权益保护,是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监管机制。分级分类监管是信用监管最突出的特点。同时,在2019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中也提出,北京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在旅游等43个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对于失信者的联合惩戒措施有很多,守信联合激励也在积极探索和加快丰富当中。而文旅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的发布,将有助于规范文旅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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