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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食药安全诚信省会”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8-08-31

   《石家庄市“食药安全诚信省会”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总体目标

  到2020年,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增强,食品医药产业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感和满意度稳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为推进实施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下同)药品安全放心工程,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石家庄市“食药安全诚信省会”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本计划紧紧围绕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科学发展,坚持预防为主、全程控制,坚持党政同责、社会共治,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幸福石家庄作出贡献。

  具体而言,农业源头污染治理实现新突破,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等得到有效治理,农产品产地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突出问题整治取得新进展,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稳定在80%以上;社会协同共治形成新格局,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和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监管能力跃上新台阶,大数据等手段广泛应用,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明显提高,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产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推动产业向集群化发展、产品向高端化迈进,食品医药工业增加值增幅高于规模以上工业。

  本计划提出,强化全程监管,提升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水平。主要包括:

  健全地方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统筹数量、质量、营养三大安全目标,统筹产业与安全协调发展,建立完善符合新体制要求的现代化监管制度体系。推进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建设,制定或修订农业地方标准60项以上;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

  深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加强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到2020年,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7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

  加强食品生产销售安全监管。引导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到2020年67家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立HACCP体系。开展食品集中生产区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行动。到2020年,完成18个以上集中生产区的整治提升工作。到2020年,73家集中交易市场整治提升率达到100%,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建立食品快检室。深入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培育和打造一批经得起检验的示范典型。树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业标杆,激励提升其他超市、其他业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带动食品销售行业整体健康发展。加强食品品牌建设,保护和传承行业老字号。推进冷链物流项目建设,促进连锁经营、统一配送食品经营模式发展。

  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推进“清洁厨房”建设,倡导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实施“网络明厨亮灶”,8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达到“清洁厨房”标准。依法加强集中用餐单位以及大型和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的日常监管,80%以上的企业(单位)量化等级达到良好以上。加大对餐具、饮具的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力度。

  深化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整治提升。县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建设、改造适宜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以下简称“三小”)生产经营的集中区域。2018年年底前,食品小摊点全部进入政府划定区域经营。加强对农村及城乡接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三小”食品安全监管。

  规范网络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健全网络经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制度和投诉举报机制,完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制度,落实其安全管理责任

  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药品生产现场合规性检查,开展单品种风险分析。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鼓励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药品流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加大药物滥用宣传力度。

  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完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档案。落实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与所生产销售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规范。

  鼓励药品创新。落实相关支持奖励政策,配合省食药监局对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仿制药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完善案件查办信息公开制度,2018年年底前实现市、县两级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面公开。

  按照本计划,我市将加强市、县两级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具备与本地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配合省食药监局实现食品快检车配备县(市、区)全覆盖。食品风险监测覆盖各县(市、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同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探索智慧监管新模式。到2020年基本实现乳制品、酒类、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等重要产品全程可追溯。深入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到2020年市区重点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以及学校、医院等团体消费单位信息化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70%并稳定运行。

  此外,我市还将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监管队伍能力,落实各方责任,提升社会共治和企业诚信水平,开展示范创建,提升整体保障和区域协作水平等,并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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