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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2019-11-01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黔烟法〔2019〕1号

  各市(自治州)烟草专卖局、贵安新区烟草专卖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全面推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国烟法〔2019〕8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9〕7号)要求,促进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执法,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以切实防范专卖执法系统性法律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全省烟草商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烟草专卖局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计划、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各市(州)局要切实做到率先推行、以上带下,引领、指导、督促县级局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要以实施“三项制度”为契机,进一步推进烟草专卖执法重大法律风险防控工作。

  二、加强培训宣传

  各级烟草专卖局要按照省局制订印发的《贵州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贵州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贵州省烟草专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以下统称“三个实施办法”)及重新修订完善的专卖执法和法制审核监督制度,及时组织“三个实施办法”专题培训,认真讲解“三项制度”的主要内容、业务流程、关键环节,确保每一个专卖执法人员和法规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严格准确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对外宣传,通过行业网站、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烟草专卖局要把“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要将“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纳入专卖执法案卷评查范围,提高评查质量和效果,切实加强评查结果的运用,促进问题整改、制度升级、程序优化;要充分调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要通报批评,依法依纪问责。

  四、保障经费投入

  各级烟草专卖局要结合执法实际,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要结合执法需要,根据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要求,配齐相应的音像记录设备,并健全完善使用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管理;要积极打造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载体,建设以网络平台为主要载体,以新闻媒体、办公场所等为有效补充的公示渠道,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方式,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五、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烟草专卖局要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要加强专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准入标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健全专卖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认真组织培训。鼓励和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和法规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简化或免于执法资格考试。保障执法人员待遇,建立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制度,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增强执法队伍稳定性。

  六、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烟草专卖局要进一步完善烟草专卖执法案例指导、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专卖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专卖执法投诉举报以及专卖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专卖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执法徽章管理,积极做好“三项制度”与卷烟打假联合协作、专卖执法案件移送、文明执法、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等相关工作制度的有效衔接和融合,理顺和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烟草专卖执法各个环节的有机统一,推动依法行政水平再上台阶。

  七、加快工作推进

  各级烟草专卖局,特别是县级烟草专卖局要切实加快推行“三项制度”,确保6月底前“三项制度”在全省烟草专卖执法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市(州)局、贵安新区局要在7月10日前,向省局报告本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情况。各级烟草专卖局在推行“三项制度”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反馈,保证问题和困难得到及时解决。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

  2019年6月14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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