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2
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市城区国土资源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试行)》,引导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人(单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进一步优化法制国土环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提升公信力,建立等级划分机制。通过动态巡查、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不动产登记、群众举报、信访、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采集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人(单位)信用行为信息,经初审、审核、批准等程序对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人(单位)进行认定,信用级别包括“绿”、“黄”、“黑”三个级别,“绿”代表诚实守信,“黄”代表存在不良信用,“黑”代表失信或严重失信。通过划分信用等级便于对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人(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和约束。
提升影响力,建立公示告知机制。依法向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人(单位)告知其国土资源利用信用等级,对被列入国土资源利用信用“绿、黑”名单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人(单位),将其信用信息推送至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对被列入信用“绿、黄、黑”名单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人(单位)的信用信息在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提升引导力,建立正反向激励机制。强化硬性奖惩措施。利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公共资源,强化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对国土资源利用守信者,在行政审批事项中对其给予开通绿色通道、审批登记容缺受理、依法依规降低门槛、提供优质服务等激励政策;对国土资源利用失信者实行限制供应土地,限制参与矿业权竞标,限制不动产权抵押、转移、变更登记业务等约束性惩戒措施。
提升内驱力,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宽严有度,自我纠正机制。支持失信者通过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消除不良影响后,可申请注销失信信息。信用纠正行为经国土资源部门核实认可后,在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网站、国土资源门户网站等注销失信信用信息,解除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