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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深入推进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

2018-05-29

为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7年下半年以来,环翠区不断深入推进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环翠区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新闻发布会等予以公示,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先后出台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重要文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被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是指违反国家工资支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存在拖欠工资情形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对于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等情形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环翠区结合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和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发展形势需要,全面推进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促进企业规范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遏制欠薪行为发生。将发生严重欠薪行为和拒不履行限期改正指令的失信企业和个人以及争取不正当利益包工头列入“黑名单”,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对纳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将会被列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重点,提高检查的频次,撤销荣誉称号,提高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在乘坐火车、飞机、住宿、子女上学、招录公务员、任职资格等方面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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