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5
2019年6月以来,普洱市市全面启动P2P网贷失信惩戒工作。一是向省网贷整治办上报第一批2名失信人信息。二是由市网贷整治办向15名达到筛选标准的企业和个人下发《关于打击恶意逃废债和失信惩戒的告知通知书》并签署送达回执,给予30天的宽限期,要求30日内结清存量业务、履行还款义务,消除失信行为。对于宽限期结束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未拿出具体偿还措施的将依程序上报省网贷整治办,依程序推送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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