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0
为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近日印发《海南省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0—2021年)》,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从11个方面提出31项年度改革举措。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探索建立“自贸港建设体验官”制度,以市场主体评价倒逼政务服务能力和服务效能提升。
根据该行动计划,在开办企业方面,海南将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省级及省级以下层面承接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由“优化准入服务”调整为“备案”和“实行告知承诺”。在获得施工许可方面,探索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制+承诺制”改革,制定简易审批流程。在保护投资者方面,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海外侵权损失补偿保险。在办理破产方面,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破产立法,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围绕跨境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海南提出全面推广进口货物“两步申报”,进一步压缩申报准备和通关办理时间;完善洋浦港集装箱码头无纸化系统并推广应用,提高通关效率;实行进口商品零关税“一负三正”清单动态管理。
为吸引国际人才参与自贸港建设,海南将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评估人力资源类别,建立市场导向的人才机制;对外籍人员赴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许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扩大外国高端产业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放宽免签入境渠道;允许具有港澳台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专利代理等服务领域专业人才在琼执业,无须参加内地执业考试。
行动计划提出,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方面,探索建立“自贸港建设体验官”制度,强化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运用,以在琼市场主体评价倒逼政务服务能力和服务效能提升。同时,加快“一码通”在政务服务领域贯穿应用,推进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